关于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
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级团组织、各级学生会、各社团组织:
今年3月5日是全国第49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13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 积极投身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市团发〔2012〕3号)的文件精神,纪念雷锋同志,号召和动员青年学生全面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和培育新时代雷锋精神,不断推进我院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院团委决定,在三月份组织学生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校园为总揽,以向雷锋同志学习纪念日为契机,以我院三月份文明礼貌卫生月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性强、富有实效的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
二、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
三、活动时间
3月5日—3月30日(其中3月5日定为集中行动日)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雷锋榜样进校园”活动
各校区团委、团总支举办“雷锋榜样进校园”活动, 邀请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和青年典型, 特别是新时期学雷锋典型, 结合自身成长经历和优秀事迹, 到校园内举办雷锋精神学习报告会、座谈会、宣讲会,与青年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深刻阐释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
2.组织开展学雷锋主题团日活动
各团支部组织开展雷锋精神学习讨论活动, 围绕当代大学生如何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进行讨论、演讲, 帮助大学生深刻理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并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园内或到附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3.举行“传承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主题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日活动。作为学习雷锋活动在新时期的继承和发扬,志愿服务是学雷锋活动的丰富和发展,是学雷锋活动经常化的一种有效形式。广大青年志愿者要在集中行动日中大力宣传各类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关注志愿服务、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激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群众和我院青年学生自觉加入志愿者队伍,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丰富志愿服务内涵。
4.组织开展“文明跟我排”志愿服务活动和西安地铁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原则,利用双休日,组织志愿者同西安火车站、公交公司等共建单位全面开展 “文明跟我排”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排队乘车,传承文明风尚。同时组织志愿者同西安地铁开展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在地铁车站的出入口、手扶电梯、出入闸机、站台、屏蔽门等处,为乘客提供客流引导和出行咨询等服务,传达地铁出行低碳环保理念。
5.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以3.12植树节为契机,开展植树造林、护花种草、水土保持、废旧电池收集、垃圾分类处理等环境美化活动。动员志愿者积极开展环保志愿宣传活动,树立生态道德意识,强化生态文明观念,努力提高我院学生的低碳、环保意识。
6.广泛开展各种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到社区中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进行家电义务维修、公益劳动、义务家教等志愿服务活动,以老、弱、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众为对象,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敬老助老、帮孤助残等服务活动构建和谐社区志愿服务,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7.积极开展“学雷锋、讲奉献”主题宣教活动。通过举办主题团日活动,借助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板等的大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成为“学雷锋、讲奉献,传文明”的先行力量。
五、活动要求
1.广泛动员,注重宣传。要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的理念,动员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投身到志愿者行动中,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板、黑板报、横幅等多种途径,宣传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和文明活动开展的情况,对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注意典型事迹、人物的挖掘。
2.加强领导,注重效果。在志愿活动中,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大胆创新,狠抓落实,各团支部、各级学生会和社团组织都要组织最少一次青年志愿活动,要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推进我院文明礼貌月活动的有效开展,掀起青年志愿服务的新高潮。
3.稳步推进,注重安全。严格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活动不组织、有商业行为的活动不介入、过于繁重的活动不参”的原则确定活动内容。各级团组织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每次活动前都要拿出安全预案,并在班主任认可、指导下进行,确保活动万无一失。
4.做好记录、认真总结。每次志愿者活动前都必须做好活动记录和总结,内容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队员名单、活动效果、出现的问题、对活动的建议及参加活动的感想。活动结束后各系团总支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上报院团委。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