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2)

关于收缴2012年团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0    浏览次数:

各系团总支、各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的基础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的要求,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指标。各系团总支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次团费收缴工作。

一、收缴对象

全院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团员

各系团总支要严格落实本系团员人数。对于拒不按照要求缴纳团费的,要按照《团章》要求,严肃处理;对于团员证丢失者,由各团总支出具证明后到院团委补办证件。

二、团费标准

按照上级团委既定标准,自2010年起团费收缴标准为0.2/月,因此我院团员学生应缴团费为0.20/月。本次收交总金额为

08级五年制:3.6/人(2012.1—2013.6

09级五年制:2.4/人(2012.1—2012.12

11级五年制:3.6/人(2011.7—2012.12

10级三年制:4.4/人(2011.9—2013.6

请各团支部认真核实,按要求收缴。

三、团费收缴时间

本次团费收缴工作从20111219日起1226结束,请各团支部在规定时间内将团费收齐,交于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认真填写《团费收缴统计表》,将团费与统计表一并上交到院团委。

共青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团费收缴统计表

团总支: 填表日期

支部名称

学生数

党员数

团员数

应缴团费()

实收团费()

补办团员证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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