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2)

关于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22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科学发展我奉献,志愿服务展风采主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通知》(市教团发〔20106号)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院青年志愿者活动,使青年志愿者活动从节日化向日常化发展,确保青年志愿者活动能正常、有序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团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志愿有我 共建和谐为主题,切实加强学院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学生志愿服务体系,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组织发动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建设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二、活动主题

志愿有我 共建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10315420

四、活动内容

1.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我院青年志愿者活动,营造一个充满奉献精神,充满爱的校园环境,院团委将着力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青年志愿者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学生志愿者服务体系。

院团委决定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各系团总支设一个支队,支队下设青年志愿者服务小组,每个团支部设一个小组(不少于10名志愿者),每月进行一次志愿者活动,及时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和《志愿者服务项目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保证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正常开展。

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和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负责管理学院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属于院团委管理。

2.开展倡导文明风尚志愿服务

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校园内开展推广文明礼貌用语,倡导文明行为,普及文明交通等文明礼仪推广志愿服务,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签字活动,并针对各种校园不文明行为进行统一展览,起到宣传教育作用。

3.开展营造文明校园志愿服务

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校园内开展以学雷锋、树新风为主题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服务活动要重点着眼于校园、教室、餐厅、宿舍等环境的美化、净化,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清理、爱护公物宣传等活动。

4.开展构建和谐社区志愿服务

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到社区中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进行家电义务维修、公益劳动、义务家教等志愿服务活动,让构建和谐社区志愿服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五、工作要求

1.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系团总支要充分重视青年志愿者活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充分发挥各团支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活动主题,切合学院实际,制订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力求掀起青年志愿者活动新高潮。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系团总支开展志愿者活动要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情入手,把重点放在暖人心、感人心的实事、好事上,通过系列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素质和文明程度,构建和谐校园。

3.广泛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板、黑板报、横幅等多种途径,宣传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和文明活动开展的情况,通过举办团日活动、主题团课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宣传活动。对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注意典型事迹、人物的挖掘。

4.做好记录、认真总结。每次志愿者活动各系支队长都必须做好活动记录,内容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队员名单、活动效果、出现的问题、对活动的建议及参加活动的感想。活动结束后各系团总支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院团委。

六、评比表彰

院团委将根据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支队队员活动次数和参加情况,评选青年志愿者积极分子五四前夕,院团委将对本次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1:《西安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附件2:《西安志愿者服务项目登记表》

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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