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
之校园歌手、舞蹈、戏曲小品、器乐演奏大赛的通知
各系辅导办,各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为了培养和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同时也为我院第十五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文艺汇演选拔优秀节目,由院团委、学生工作部主办的校园歌手、舞蹈、戏曲小品、器乐演奏大赛即将拉开帷幕,望各系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初赛、复赛时间:各系部自行安排,截止到5月初。
初赛、复赛地点:各系部自行安排。
2.决赛时间:2010年5月11日下午4:00 (歌手大赛)
2010年5月12日下午3:00 (舞蹈大赛)
2010年5月13日下午4:00 (戏曲小品大赛)
2010年5月14日下午4:00 (器乐演奏大赛)
决赛地点:学院操场主席台
二、组织形式
1.各系部自行组织初赛、复赛。复赛完毕后各系部将初赛节目数量、参与学生人数等情况及优胜节目于5月8日12:00前报送到院团委,报送内容包括参赛节目名称、参赛队员姓名、班级、节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过期不报者按弃权处理。
2.各系部报送节目数量及要求:
(1)歌手大赛:各系部报送不少于三首歌曲,其中至少有一首英文歌曲;
(2)舞蹈大赛:各系部报送不少于三个舞蹈;
(3)戏曲小品大赛:各系部报送总数不少于三个节目,其中至少要有一个戏曲节目、二个小品节目。
(4)器乐演奏大赛:各系部报送不少于三个节目;
3.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决赛前2天将音乐送到院团委进行统筹安排。
4.本次比赛全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舞蹈队、校园剧社、乐队及各系辅导办主任、学生会主席、文艺部长协调组织。
三、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泼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
2.报送节目的形式:
(1)歌手大赛:通俗、美声、民族等均可;演唱形式也可是独唱、二重唱、组合等;提倡外文歌曲、原创歌曲、歌伴舞的节目;
(2)舞蹈大赛:参赛舞蹈类型、人数不限;
(3)戏曲小品大赛:戏曲类具体曲目不限,京剧、秦腔、粤剧、粤曲、黄梅剧等均可;小品类表现手段不限,可以为话剧小品,哑剧小品,歌剧小品,舞剧小品,杂技小品,魔术小品等;
(4)器乐演奏大赛:器乐种类不限,西洋乐器、民族乐器均可;演奏方式不限,可以是合奏、小合奏、重奏、独奏等。
四、评比标准
本次大赛是我院第十五届科技文化艺术节重要的一部分,是在院团委、学生工作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的,为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大赛将由院团委、学生工作部相关老师担任评委会主席,各系部辅导员担任评委。
五、奖项设置
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并发放纪念品。
六、其它要求
各系辅导办、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动员,及早安排节目训练。要采取措施,扩大活动参与面,把广大学生吸引到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中来,特别是要积极鼓励那些具有一定文艺特长的学生,认真组织他们全力投入到我院第十五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中来,为全院师生奉献一台高水平的文艺演出。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50209 13572811912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