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为了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员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增强团员的归属感,院团委决定,团员在校期间统一要求佩戴团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佩戴的对象
团徽佩戴的对象为学院全体在校共青团员学生。
二、佩戴的部位
团徽统一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用他物遮住。团徽若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团徽置于其它徽章之上。
三、佩戴的场合
1.正常上课时(含特殊情况调整后的上课时)。
2.参加团内重大活动时(如团内会议、支部活动等)。
3.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时。
4.外出参加活动需要佩戴团徽时。
5.特定场合明确佩戴团徽时。
四、佩戴的要求
1.团委学生干部要带头按规定佩戴团徽,以身作则,模范表率,严格要求。
2.全体团员要自觉维护团徽的尊严,不得佩戴破损、污损、褪色或非标准式样的团徽。
3.要妥善保管团徽,尽量避免丢失和损坏。遇有丢失或损坏时,及时向所在团总支报告,提出申请,核实补发。
4.团徽仅限于团员本人佩戴,不得出借非团员佩戴。
5.团员被开除团籍时,应及时上交团员徽章。
五、佩戴的监督检查
1.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是督促和监督团员佩戴团徽的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监督和检查团员按规定佩戴团徽。全体团员要相互监督提醒,共同遵守佩戴规定。
2.各团总支、团支部对佩戴团员徽章情况要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批评教育。对不按照规定佩戴团徽的团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对多次不遵守规定的团员,取消年度团内评优评奖资格。
3.学院团委不定时检查或抽查团员佩戴团徽情况,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团建基础工作考核。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规范佩戴团徽工作,引导全体团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时刻牢记团员身份,自觉展示青年生力军形象。
特此通知。
共青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